1.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 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建設部負責編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建 造師執業資格的培訓等有關工作。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愿參加的原則進行。 2.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建 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3.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經過注冊登記后,即獲得一級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后的 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滿前,要辦理再次注冊手續。一級注冊建造師可在全國范 圍內以一級注冊建造師名義執業。
考務機構
廣西人事考試院
報考條件
1.參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試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 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2.免試2科條件: 符合報考全科的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 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 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3.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 專業,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科目
《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 目,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分為建筑工程(合并)、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 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合并) 10個專業類別
考試周期
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9月中旬(以廣西人事考試院公布時間為準)
報考費用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07〕366號文件規定,報考人員繳納報名費每人次10元,專業知識考 試費60元/科,綜合知識考試費41元/科。
班次
培訓科目
課時(節)
單價(元/節)
費用
四科優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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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班 |
法規及相關知識 |
24 |
41.66 |
1000元/科 |
僅3600元,免費 預約補課,可循 環聽課。未通過 科目免費重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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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24 |
4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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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24 41.66 建設工程經濟 |
24 |
4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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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與實務 (建筑、機電、市政、公路) |
24 |
43.75 |
1050元/科 |